聯合新聞網2018/4/22 記者周志豪╱即時報導

一年一度房屋稅即將自5月1日開徵,今年起,台北市民在全國僅持有一戶的自用型住宅住戶房屋稅可望降16%優惠,保障台北市自住者自住權利。推動降稅成功的台北市議員陳炳甫表示,市府預估新制上路後有20.3萬戶受惠,減稅戶最多可減3萬元。


陳炳甫指出,過去在房屋稅課徵上,訂立低標後就採「加項」思維,像是台北市近幾年推動的豪宅稅、路段率加徵都是;此外,建築內若有電扶梯、中央空調、游泳池等,更被視為是「奢侈設施」,房屋稅也要加徵。 騎樓設攤圍用,也要課房屋稅。(記者陳韋帆/攝影)

板橋 府中 騎樓 新北(好房News記者蘇彥菱/攝影)

陳炳甫認為,這二年土地稅與房屋稅大幅增加,民眾收入卻已多年未調升,相對的讓每戶家庭負擔變大。對單純自住自用住宅,或是改採環保、制震建材住宅,政府在房屋稅課徵上也應有「減項」思維,落實稅負公平性,也因此推動調降自住型房屋稅。


回應陳炳甫質詢,台北市不動產評議委員會去年開會,決定將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增列規定,只要所有權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登記持有1戶,且供自住使用,房屋稅可折減課稅現值16%,折減額度最高250萬元。


此外,會議也確定刪除設有電扶梯、中央空調、游泳池建物要加徵房屋稅率規定。但陳炳甫主張採環保建材建築也應減稅建議,則未獲同意。

陳炳甫說,過去對房地產持有評價二元,認為沒房的人可憐,有房的人會炒地;實際上多數持有房地產民眾多是自住,對這些民眾在課稅時應予適度保護;但若有民眾將房產拿來投資,就課稅管理,也不用汙名化。 台北市財政局同意表示,現行房屋稅稅率明訂為1.2%至3.6%,自住房屋在全國3戶以內者可享1.2%稅率,雖符合「自住輕稅」原則,但與家戶全國僅設籍持有單1自住住屋相較仍然不足;為保障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家戶權益,認同房屋稅可更低。

原文網址: 房屋稅5/1報稅 北市20.3萬戶自住宅降稅受惠 | 好房網News |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83041519401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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